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 违规企业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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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

  2月24日,根据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消息,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情况属于违规,若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规,情节严重的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还规定,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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