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索赔案进入庭审阶段 赔付金额比例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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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原“天山生物”,300313)日前发布销售情况简报称,公司2022年7月销售活畜56头,销售收入126.36万元,环比变动分别为-57.89%、-46.28%;同比变动分别为1300%、7604.76%。

ST天山(原“天山生物”,300313)日前发布销售情况简报称,公司2022年7月销售活畜56头,销售收入126.36万元,环比变动分别为-57.89%、-46.28%;同比变动分别为1300%、7604.76%。

受上述消息影响,ST天山股价自8月6日起一直呈小幅震荡上涨趋势。截至8月16日收盘,当日公司股价报7.18元/股。

在亮眼的股价背后,因ST天山证券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同样值得关注。

2021年4月8日,ST天山收到证监会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天山生物、大象广告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情况及违法事实包括:一、在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大象广告刻意隐瞒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09亿元、为关联方提供担保6100万元,致使天山生物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实施情况报告书》中存在重大遗漏,并最终导致天山生物未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上述信息。二、在天山生物将大象广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大象广告刻意隐瞒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81亿元、为关联方提供担保350万元以及重大诉讼2.089亿元,导致天山生物未能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上述信息。

鉴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下达,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指出,凡于2017年11月14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ST天山股票,并在2019年1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记者从刘鹏律师处了解到,部分投资者诉ST天山证券虚假陈述一案已于近日进入开庭审理阶段,该案件判决赔付金额比例值得关注。

此外,针对ST天山于6月15日披露公司办公地址发生变更这一情况,刘鹏律师表示,在上市公司索赔案推进的过程中,公司更名或办公地址变更均不会影响投资者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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