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注册的“雪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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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财经2月14日消息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国家知识产权局今日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紫金财经2月14日消息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国家知识产权局今日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正在北京和张家口隆重举办,来自全球90多个国家的冬奥健儿们奋勇拼搏,诠释了“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奥林匹克精神,传递着“一起向未来”的文明和谐进取的美好愿景。


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先后对“北京2022”、 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和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会徽等予以特殊标志保护,对北京冬奥组委申请的“冰墩墩”“雪容融”等予以商标注册保护,对其他适格主体申请的“谷爱凌”等冬奥健儿姓名商标予以注册保护。


然而,2019年以来,少数企业、自然人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等冬奥热词进行恶意抢注,委托代理机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非法利用奥运会和奥组委的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了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损害了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坚决打击,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规定,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 “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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