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侵犯美国专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三星等七家公司启动调查
韩国三星电子、美国三星电子、美国三星半导体、谷歌、超微、英伟达和博通。
7月16日消息,当地时间7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决定对特定DRAM设备及其下游产品和组件启动337调查,调查编号为337-TA-1511。
此次调查列名被告共七家,包括:韩国三星电子、美国三星电子、美国三星半导体、谷歌、超微、英伟达和博通。
该调查基于加州尔湾存储技术企业Netlist于2026年6月16日向ITC提交的投诉,后续分别于6月24日和25日提交了投诉补充材料。
Netlist在投诉中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部分DRAM设备及其下游产品侵犯了其持有的美国注册专利号12,646,537和12,650,937。
其中,第12,646,537号专利涉及垂直堆叠存储芯片与硅通孔(TSV)技术,第12,650,937号专利则针对寄存器时钟驱动器(RCD)这一内存模组核心元器件。
Netlist指控三星的高带宽内存(HBM)产品、DDR5RDIMM与MRDIMM内存模组侵犯了上述两项专利。Netlist请求ITC发布有限排除令和停止令。
Netlist称上述七家企业均使用了三星涉嫌侵权的存储技术,涉案产品涵盖谷歌TPU、英伟达Blackwell和Rubin系列GPU,以及超微电脑旗下服务器产品。
337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依据《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开展的行政调查程序,针对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普通民事诉讼不同,337调查是一种贸易救济措施,若认定侵权成立,ITC可签发排除令,指示美国海关阻止侵权产品入境。
ITC行政法官将主持证据开示和听证,作出是否存在违反第337条款的初步裁定,该裁定需经ITC委员会复审。ITC将在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完成的目标日期。ITC签发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起生效,60天后成为最终决定,除非美国贸易代表在此期间以政策理由予以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