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发布,扩围至33种产品
对于整个家电行业而言,2027年过渡期的临近将催生一轮绿色升级浪潮。
2026年5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6年版)》(以下简称新版《达标管理目录》)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6年版)》(以下简称《例外清单》),进一步扩大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种类,持续加大管控力度。此次修订是在2018年首批12种产品纳入管控后,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以下简称中国RoHS)体系的首次重大扩容与优化,标志着中国电器电子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迈入新阶段,将对消费者日常高频使用的33类产品实现有害物质的全链条管控。

将推动行业绿色转型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是从源头减少有害物质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降低生态环境污染风险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从源头减少铅、汞等重金属及多溴联苯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使用,根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要求,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商有关部门发布了包括电视、冰箱、洗衣机、电脑、手机等12种产品在内的第一批管理目录,目录内的产品除特定豁免情况外,均应满足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相关标准。同时,结合目录内产品情况发布了限用物质的应用例外清单,属于例外情况的按照应用例外清单内具体要求执行。
通过实施“达标管理目录+应用例外清单”的管理体系,有害物质管控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6年4月底,已有12种近3.3万个型号的电器电子产品达到管控要求。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器电子产品种类日益丰富,人民群众绿色健康消费需求也愈发增强,达标管理目录亟待扩充产品种类。同时,随着《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履约工作在中国深入推进,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快速发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情况也发生较多变化。2025年,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相关标准由推荐性升级为强制性,2026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体系,持续推动行业绿色转型,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消费的需求,履行国际公约义务,并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达标管理目录》和《例外清单》的修订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修订过程中,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积极调研企业意见并针对目录产品描述界定及Pb豁免日期等内容进行意见反馈,相关意见也得到了采纳。接下来,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将号召企业积极响应新要求,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扩围至33种产品
新版《达标管理目录》以“优化整合+新增扩围”为核心变化,将2018年首批12种产品优化整合为10种,同时新增23种管控条件成熟的产品,调整后总数达33种,均为使用频次高、环境风险显著的电器电子产品。
从分类看,新增产品主要有三类:一是生活及工作中日渐普及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产品,如微波炉、电饭锅、饮水机、投影仪、便携式移动电源等;二是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而新兴且更新换代较快的产品,如智能手环手表、耳机、智能音箱、扫地机器人、电子智能锁、服务器、网络用交换路由设备等;三是消费者高度关注安全健康属性的产品,如主要面向少年儿童群体的电玩具、读写作业台灯,主要面向中老年群体的电子血压计、血糖仪,主要面向听障人群的助听器等。其中,家电品类聚焦消费需求高、市场增长快的厨卫电器、清洁电器及环境电器。
随着家电行业集成化趋势愈发明显,越来越多组合性产品出现,这使得企业比较关心产品界定是否清晰。例如,许多集成灶类产品中包含烤箱单元,那烤箱单元是否属于管控目录范围?对此,《达标管理目录》明确指出,对于该目录中的产品,当作为目录外产品的部件使用时,不属于该目录的适用范围。但当这些产品未明确最终用途且在市场上单独出售时,则属于该目录的适用范围。
在实施时间上,政策采取“无缝衔接+过渡期缓冲”的灵活安排。第一批目录中原有的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微型计算机等10种产品,自新目录发布之日起立即实施,确保管控不中断;新增的23种产品及第一批目录中的补充品类,则给予至2027年8月1日的过渡期,为企业留出技术改造、供应链调整的时间窗口。
《达标管理目录》内的电器电子产品,严格限制有害物质使用。产品中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以及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DEHP、BBP、DBP、DIBP)共10种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26572—2025《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等配套标准中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列入《例外清单》的可按清单内相应要求执行。

《例外清单》接轨国际公约
作为新版《达标管理目录》的配套文件,《例外清单》此次修订借鉴了国际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的豁免设置经验,衔接有关国际豁免要求,结合国际环境公约管控要求变化,对部门应用例外条款进行了修订,形成五大类公56项例外条款。
具体来看,一是根据《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在国内新生效条款情况,删除6项、更新1项豁免条款;二是参照有关国际豁免要求和新增管控产品情况,细化10项、新增6项豁免条款。如新增从电子医疗器械设备中回收,并用于维修或翻新使用的零部件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豁免条款等。这一调整,既符合国际环境公约的要求,又充分考虑国内产业技术的现状。
压力与机遇并存,企业积极应对
此次《达标目录》大范围扩围,对推动绿色转型将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新增管控的多为当前消费市场热度高、受众范围广的产品,将从源头降低有害物质流入市场的风险,切实保障不同群体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更好匹配民众日益升级的绿色消费需求;另一方面,明确的管控要求和清晰的规则界定,也将引导企业加快绿色技术研发应用,调整优化产品供应链,推动全行业绿色生产水平提升。
“这不仅标志着中国RoHS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更是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向‘绿色智造’转型的关键一步。”老板电器标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政策为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为此,老板电器已成立RoHS专项小组,提前对产品合规性进行摸底调查。他进一步指出:“目前,我们已经在积极采购筛选设备,计划自主建设检测能力,并对供应链进行全面优化,同时大力推进技术升级。”
对于企业而言,此次扩围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合规管理压力。
从短期来看,这一扩围将增加家电企业合规管理方面的压力。“我们涉及新增的洗碗机、烤箱、饮水机、燃气热水器4种品类,合规压力确实上来了。”老板电器标准部门有关负责人坦言,如今纳入目录后,需逐一排查电镀件、线路板、电源线等零部件的合规性。他进一步指出:“供应链筛选、设备采购以及信息化系统的搭建均需投入资金,成本必然会增加。”
然而,对于出口与内销“同标同线”的企业,或是出口导向型企业,其适应压力相对较小。据记者了解,目前,许多已实现出口与内销“同标同线”的企业,由于出口产品需满足欧盟RoHS标准,内销产品也已同步实施相应管控。因此,中国RoHS目录的扩围对这些企业将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对于更多家电品类纳入RoHS目录,多位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纷纷表示支持。例如,某业内人士有关负责人指出:“我们出口欧盟的家电早已符合RoHS标准,国内目录扩围后,无需再维持‘两套体系’,从长远来看,研发和管理成本反而有望降低。”
对于整个家电行业而言,2027年过渡期的临近将催生一轮绿色升级浪潮。从短期看,企业需投入成本完善合规体系,但长期来看,合规转型将成为抢占市场的关键,为消费者带来更加绿色、健康的产品。随着中国RoHS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家电产品技术持续迭代,中国家电行业将逐步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台阶。